第二百二十八章 人园_混在异界当咸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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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八章 人园

  一路北上,一路忙前奔后追逐猎物,可只要远远看到有商队靠近,几人就会立马回到马车的周边,小心警惕地戒备。

  林五也会把牛崽子抱回车厢,虽然它还没显示出特别之处,但总得防着有人能看出端倪。更重要的是,马车有阵法防护,魔法师可以最大程度发挥战力。

  大路上,两队人马相遇,往往都是看地位,地位低的自然就靠边,像林五这样的男爵,自然就是一路畅通无阻。

  但凡商队遇到的都会自动让出大路中心,奴隶更是被同行的人赶下路基,这里可没有什么靠左行驶,左上右下的交通规则。只有低下头默默避让,或者抬起头趾高气昂地从大路中心跑过。

  但凡路上相遇,若非是极为熟悉的人,大家一般都保持缄默,互相不闻不问,就像夜行人的规则一样,问了,也许就会生出事端,搞不好要出人命。

  这个世界,敢走远路的,最少有一个青铜高阶!身怀利器,杀心渐起,有实力的人在无人管束的野外,随时都有可能化身杀人放火的强盗。

  行路难!

  但如果有实力、有地位,那就不难。四个青铜高阶,一个魔法师,这实力确实不弱。高高挂起的男爵标志,足以让普通商队避而远之。

  就这样,一行人一路畅通无阻来到了一个驿站前。说是驿站,其实只是一个巨大的亭子,供来往的客商歇脚。

  原来有两拨人在这里,一拨是奴隶商队,另一拨是附近庄园的农夫,中午时分,虽然刚入夏,但太阳已经相当毒辣,都在这纳凉。

  马车一到,凉亭立马空了出来。

  对于这个世界森严的等级制度,林五早已麻木,也不会故作姿态,只是对着两拨人的头领微微点头。搬出魔法锅,一锅蒸馒头,一锅做红烧兔肉。

  上午的捉兔子比赛,卡斯和妮妮两手空空,莱克和小黑都收获了一只,林五却凭着过人的身法捉到了三个。可惜,按重量来说,输给了同样捉到三个兔子的大黄。

  最终的胜利者是一条狗!

  “你们四人加起来都不如一条狗!吃完饭都给我反思去!都给我好好练!尤其是你!”吃饭前,林五循例讲话,总结上午的得失,最后狠狠地指着妮妮鼻子一通骂!这是赤裸裸地针对。

  搂着大关刀,背靠柱子的妮妮只回应了一记白眼,嘟囔道:“哼!我又不喜欢吃兔肉,干嘛要这么费劲捉兔子?”

  这可是大是大非的问题,必须得矫正:“新鲜,才好吃,口感好。”

  然后一指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兔肉宣布:“开饭!”

  酱汁饱满的红烧兔肉,清香松软的小麦馒头,再来一盘绿油油的野菜,完美。

  野生的动物就是好吃,说着不喜欢吃兔肉的妮妮是吃得最凶的的那个,直接左右开弓,一手一只兔腿大嚼。

  松软的馒头粘上香喷喷油汪汪的汤汁,简直是无上美味。都是练武的人,饭量奇大,更何况有大苍这个大肚汉?

  手下的人都知道,林五没有那种独自吃独食的贵族习惯,饭桌上都是平等的,早已习惯这种一群人围在一起抢食的就餐方式。

  八只兔子,做成两大锅食物,七人一狗,吃得肚子浑圆。

  最后那十个馒头,林五制止了大苍清盘的行为,拿着馒头来到那帮农夫跟前,指了指躲在最后的几个孩童:“给孩子们填填肚子。”

  七八岁的年纪,半大孩子,就跟着家人干活了。看到林五他们大口吃肉,早就被香气勾出了馋虫。隔着老远都能听到他们肚子的咕咕叫。

  四海无闲田,农夫犹饿死。

  放在哪个世界都一样,农夫们产出的粮食大部分都要上缴,对于半大的孩子来说,哪有吃饱的时候?

  半大孩子吃穷家。

  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,林五不是圣人,也不是圣母婊,有余力,送点食物给孩子打牙祭就够了。

  如果送给成年人,人家还会怀疑你是否投毒呢。没见那边的商队还保持着警戒吗?

  匆匆而来,匆匆而去,只留下弥漫空气的肉香,以及一堆吃剩的骨头。

  刚离开一段距离,凉亭又被两拨人重新占据。

  透过车窗,可以看到一群奴隶围在刚才扔下骨头的地方,他们在争抢刚刚留下的骨头。一个强壮的奴隶抢到了一块还带着肉的兔腿,哈哈大笑着举起来,回到家人身边,递给被一个瘦弱母亲紧紧怀抱着的孩子,笑得就好像中了五百万大奖那样。

  打开车窗,对着也再回头看向骚乱的小黑抬了一抬下巴:“看看,这才叫人不如狗。连大黄都不吃的骨头,他们竟然要抢。箭术是你安身立命的根本,有什么理由不练好它?”

  曾经做过奴隶的小黑红着眼睛点点头。

  “嗯,我希望下一只兔子不是射中大腿而是耳朵。我自创的身法都那么好,你的箭术,可以比精灵的更好。”林五一指自己的脑子,“好好想,箭该怎么射,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。这一路上,你就专心琢磨这事。”

  ···

  按计划,一路北上,先到东关,看望师姐郝敏,然后再到中关,最后经过温泉关北上马其顿。马其顿就是亚历山大将军的领地,也是北境的代称,以马其顿方阵著称于世。

  这一路,几乎从琴河的末端出海口逆向走回琴河的起源地黑海西岸。

  这是启程第一天,明显感觉到越往北,民风就越彪悍,残破的建筑也越多。这和琴河东边的兽人有关,大部队难以跨河西渡,可总有些小部族渗透过来,造成一些伤害。就连大路两边种地的农夫,都是带着武器劳作的。

  感叹着民风越来越彪悍,冷不丁的眼前又出现一颗牛头,大眼睛忽闪忽闪的,唔咩

  牛崽子又饿了,圆溜溜的肚子已经瘪下来了。

  不得已,只能以蜜水先顶一会。之后每路过一个庄园,就上前去求购正在产奶的母牛。闪耀的金币攻击下,一个个庄园主沦陷,等到傍晚时分,赶到一座可以过夜的大集市时,队伍后面就已经多了五头母牛以及它们的牛崽。

  事实证明,林五还是太天真了,第二天出发的时候,队伍里已经增加到八头母牛。为了快速收集牛奶供应给小牛崽这吃货,这个世界第一个吸奶器便被发明出来。

  大清早的,人手一个吸奶器,收集一大盆奶,终于喂饱小牛崽,可以上路了。只是,看着似乎长大了一点的牛崽子,林五一阵头大:“才出生一天就这么能吃,以后怎么喂?”

  队伍继续出发北上,随着队伍中的母牛越来越多,马队终于变成了牛队。

  日子一天天过去,离镇南城越来越远,随着靠近东关,大路两边的庄园就越密集。可以看出,越是靠近大城,治安就越好。越是远离大城,就越是蛮荒。

  一个个城市、庄园,就像一个个被围墙和法阵保护起来的领域那样,散落在蛮荒的原野上。

  人类文明,在围墙之内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
  围墙之外,在贵族圈里被称为“无法之地”!

  没有了秩序规则,人,随时可以化作野兽。也许,比野兽更野蛮。

  东关的魔法塔塔尖出现在远方天边的时候,林五回首看向走来的路,发现那一座座城市和庄园在原野上,和地球的动物园很像。

  只不过,动物园里展览的,是被关起来的动物,这些城市和庄园里住的,却是被保护起来的人。

  “也许,野兽和魔兽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,人,不过是被围墙关起来的动物。”一种荒谬的感觉在林五的心底浮现,“也许,这些城市和庄园应该被称为人园更合适一些。”

  对,动物园和人园,简直是绝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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